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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兵: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维度及展开 上海政院学报20240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4-12-11 06:27:07

      平台生态系统的外部圈层汇聚了执法、司法部门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等重要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肩负着重要责任,尤其在国家层面而言,其目标是密切关注平台生态系统对市场竞争中竞争者以及消费者等主要市场参与者构成的潜在。平台经济中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目前面临多重挑战,包括繁重和高度专业化的案件量。目前执法资源的提供和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和不匹配,这无疑增加了执法和司法的难度。因此,加强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积极引进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显得尤为迫切。此外,相关组织在平台生态系理中的关键作用也不能忽视。根据《数据安全法》第10 条的,相关行业组织不仅需依照章程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还需加业自律。这意味着后续需要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平台治理,充分发挥其正向自律管理职能。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时,可以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正向自律管理职能,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尤其是针对平台生态系统数据的采集和使用等多环节的规范,以及算法技术应用的行为规范,切实消费者权益。

      在现实考量之下,我国监管机构针对互联网平台提出了互联互通的必要性。该要求在《反垄断法》中具体表现为平台互操作性,这不仅是解决平台封禁问题的关键途径,还能有效降低数字经济中网络效应所产生的市场进入门槛,推动平台间的良性竞争。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构建一套完善且常态化的监管模式。这不仅涉及监管机制的完善,还要形成多部门、跨地域、立体化的协同监管机制。此外,社会的积极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最终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监管格局,让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确保互联互通的真正实现。

      具体来看,一方面,需要精心构筑一套多部门、跨域性、立体化的监管机制,优化协调监管方式,从而提高联动监管的有效性,其中既包括国内多部门联合监管,也包括与国外监管部门互相合作进行的跨域监管。对于国内跨部门联合监管,关键在于明确各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的边界,制定统一的规则。通过细化互联互通平台监管事项目录,全面确定跨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研究、重点舆情联合回应等联动机制。一旦确定了平台企业互联互通的牵头监管机构,具体监管机构就可以与涉及具体分行业的相关单位组织深入。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部门监管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作用,实现部门监管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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