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社会保障的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扶贫助困等方面。林闽钢(2017)指出,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为社会保障从国家“小器”变为国家“重器”打开了重要的时间窗口。为此,需要通过法制化、协、社会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来实现中国社会保障的现代化,使之成为国家治理之重器。童星(2017)指出,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当下,互联网与社区组织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技术平台与组织平台。借助成长中的社区与社会组织网络,社会保障的各项服务可以有效面向普通,使国家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地生根。此外,还有许多学者从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残疾人福利等角度发表了大量的研究。
日趋完善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必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学术界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拓宽社会保障研究的视野,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真知灼见。二是加深社会保障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三是加强对社会保障的体系研究,为我国建立多层次、度、立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言献策,进而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经济增长动力从传统的要素与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国家“十三五”规划(2016-2020)提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有显著差距。研究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因素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企业创新在宏观上的汇集是决定一个国家长期经济增长潜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在微观上则是企业的一种选择、一项决策。根据国内外已有文献,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微观治理因素主要包括:(1)内部治理因素——如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领导权结构、激励机制等;(2)外部治理因素——如控制权市场、债务治理、投资者水平、压力等。2017年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相关主题文献20余篇,关于企业微观治理因素对自主创新影响的较高质量的文献开始涌现,并且研究的关注点更加深入和细致,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权结构。以往对双层股权制度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它引发的委托—代理问题上,而其对创新影响的研究尚是一个缺口。石晓军、王骜然(2017)研究发现,双股制对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取决于外部投资者的短期业绩性。就大股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而言,现有的研究集中讨论了大股东性质和持股比例对企业创新的作用,而从控股股东行为角度考虑的文献较少,张瑞君等(2017)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角度分析并证明了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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