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理论上来讲,资产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应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在只有资本市场的情况下,而间接融资中介的存在,使得这一对应变得比较复杂,因此严格的对应关系并不会存在。
(1)2010年11月,实衡量测算实体经济获得的融资情况,央行开始研究、编制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指标。
(3)2011年3月,央行正式建立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制度,并按季向社会公布(2012年开始按月公布)。
(4)2014年起,央行开始按季公布各地区(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
(6)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社会融资规模余额增长13%左右”。这是《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社会融资规模余额增长目标,标志着社会融资规模与广义货币供应量一起成为货币政策的调控指标。
社会融资规模可以有很多分类,如按照债券市场、ABS市场、股票市场、信贷市场以及非标市场等市场进行分类,而按照传统分类方式则分为表内融资、表外融资、直接融资、债券和其它五大类。具体来看,
(1)表内融资主要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表外融资主要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票据等三大类,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非金融企业上市和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它则是一个不定项。
(2)表内融资和其它项主要与银行体系直接相关(表内融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银行),表外融资主要与银行间接相关(资金的提供方仍主要以银行为主),直接融资则主要与资本市场相关,债券则主要和中央、地方有关。
(3)贷款还可进一步划分非银同业贷款、企业中长期贷款、企业短期贷款、居民中长期贷款、居民短期贷款以及贴现票据等几类,其中贴现票据(表内)和未贴现票据(表外)统一称为票据融资。
贷款五级分类是央行于1998年5月参照国际惯例制定《贷款分类指导原则》时给予明确的。当然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将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四类(通常将后面三类“一逾两呆”统称为不良贷款。
(2)正常贷款率没有特定监管标准,一般越高越好,基本上正常贷款率(即正常类贷款/全部贷款)均在95%以上。
(1)指那些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的贷款,主要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三类。其中,
第一,次级类贷款是指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贷款本息,即使执行,也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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