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对企业的各项承诺,对有关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换届、领导人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是营造化营商的应有之意。本案中,法院主动释明B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履行民事合同义务,积极帮助B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上级沟通,促进上级从财政角度对其履约能力予以支持,并督促A工业公司认真履行后合同义务,做好对已完工程质量保修工作。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推进了纠纷实质性解决,又依法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案情简介】原告许某因计划2020年3月底出境旅游,于年初在某在线票务服务平台订购了十余段航程的机票。后受疫情影响,许某无奈取消行程,并与该电商服务平台协商退票。但机票航程服务提供商均为外国航空公司,退票政策与国内不同,情况较为复杂,原告与平台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基于不同航段机票订购服务,将平台起诉至法院。
上海市长宁区受理该批系列案件后,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指定专人了解当事人调解意向、进行统一答复、及时汇总调解进度,通过居中协调,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就该批案件集中在线庭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许某与平台解除订票合同;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平台退还许某部分订票费用并给了一定金额的优惠券。许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批案件得到解决。
【典型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国内国际旅程取消,从而引发较多的网购机票退票纠纷。本案中,涉案电商平台运营方系国内知名票务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广,交易量较大。受疫情持续影响,企业容易陷入长期涉诉的困境;且短时间大量涌入的退款申请也将冲击企业资金链,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分流、化早、化小,妥善定分止争。在该批案件诉前调处中,通过涉疫情纠纷机制审理法院第一时间掌握案件情况,第一时间调度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调解,充分运用在线调解优势,在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快速解决了该系列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朱某与某知名婚庆公司签订庆典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朱某婚礼提供婚庆婚宴服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朱某原定于2020年3月举行的婚礼无法如期进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延期未果的情况下,朱某认为庆典服务合同已无法履行,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由婚庆公司退还服务费。
上海市黄浦区受理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的原则,参照婚庆公司提供的实际损失清单,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与婚庆公司解除合同;婚庆公司扣除朱某已使用的婚纱照金额后,按照风险共担原则退还朱某部分服务费。该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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