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咨询和,同时也让他们参与谋划教育的发展。“五四”以后,处理与社会的关系,更成为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建置的一个出发点。如提出在省级教育行政组织中设置参议会,以省教育厅为执行机关,参议会为、审核及咨询机关。在确立县级教育局制时,则明确各县教育局设董事会为参政机关,由办理教育卓有成效者和从事实业或办理地方公益有声誉者担任,审议县教育方针、计划,筹划县教育财产,审核县教育预算决算等。近现代政局动荡,经济贫困,但教育却在中曾一度有所进步和发展,这与动员、吸纳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投资教育、主办教育密不可分。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尤其是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各党派和社会团体的存在,我们认为,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宜增设参议会或董事会,作为动员、吸纳、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机构及教育行政决策的咨询机构,以强化教育行政组织与社会的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1.秦罗群:《教育行政》,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吴清山:《美国教育组织与行政》,五南图书出版公司3.谢文全:《比较教育行政》,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4.张国庆:《行政管理中的组织、人事与决策》,大学出版社
5.曾繁正等:《行政组织管理学》,红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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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区制的源自法国,在每一学区中至少设立一所国立大学,其校长全面负责学区内的学术与行政事务。
[2]许文惠、齐明山、张成福主编《行政管理学》,人民出版社,第83页。
[3]谢维和:《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及其分析》,《教育研究》,1995年第10期。
[4]张济正等主编《教育行政学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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