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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证人出庭难的原因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2-03-01 00:02:19

    摘要:当前,证人出庭作证难已经成为严重困扰人民法院审判的一个重要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立法上的不完善是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主要因素,对证人的保护不力,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平衡,证人拒证的法律后果不明确等这些也是导致证人拒绝出庭的原因之一。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的关键是从立法上完善证人制度,以最终实现证人证言的证据功能和价值。
    关键词:证人;出庭;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博狗 www.cpspx.com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然而,尽管法律作了这方面的规定,但是,证人出庭难一直困扰着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由于证人的出庭率低,证人作证制度几乎已成为空谈,而控辩式的庭审方式,要求有话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事实查清在法庭,是非辨明在法庭,裁决公开在法庭。证人不出庭使这种庭审方式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当庭质证的作用,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因必须到庭的证人不出庭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得不到保护,从而影响法院公正形象的事情屡见不鲜。因此,证人出庭难是我国民事诉讼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证人出庭难对案件的正常审理、维护法院的公正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证人出庭的现状
    目前,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成为困扰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大难题。调查发现,在案件审理中,很少有知情人愿意出庭作证。即使有证人证言,证人也基本不到庭。相关数据显示,法院近半倍的证言中,通过证人亲自出庭的方式提供的证言比例不足1%,“今日庭审无证人”几乎是各级法院开庭时的常态,成为中国审判的一大“特色”。证人证言是法院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若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其证言不能接受控辨双方质证,影响审判的公正性,不利于提示案件的客观真实,阻碍了我国庭审改革的深度和力度。尽管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原则上都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但现实的情况却与此大相径庭。统计表明,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尽管存在明确证人的超过80%,然而真正出庭作证的却不到1%,民事、经济案件的证人出庭率也很低,这说明实践中证人拒证现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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