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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中期报告摘要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9-24 14:29:13

      展望下半年,由于全球疫情还处在上升阶段,全球性的经济恢复更是遥遥无期,中国也面临输入疫情的压力,同时中美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也难有确定性的预期。另一方面, 由于都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实体经济复苏,在货币宽裕的情况下,资产价格有望保持强势。综合考虑下来,我们认为下半年保持谨慎乐观的投资策略是比较稳妥的。

      另外,随着国家新一轮基础建设的加速,以5G、数据中心、智能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相关行业,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为突破美国对中国的技术, 高科技产业也有望获得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这些都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重点关注的行业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基金合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完成。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组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负责人、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对经济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形成估值委员会决议。运营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同时,按如实、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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