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麓山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麓山之”湖南师大院“三位一体六导向”的理论与实践法制周报记者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国”,这对新时代中国的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来,湖南师范大学在蒋新苗副校长的带领下,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力量,摸索出一条以“课程体系科学化”“人才培养个性化”“教师梯队建设复合化”“教学方法多元化”“学生考评机制多样化”“法律实践教学实战化”为特色的“三位一体六导向”人才培养机制,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积累了富贵的经验。
2012年5月,湖南师范大学院成功入选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试点项目,作为湖南省的强校,师大院人开始了教育的征程。“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法律人才的培养就成为新时代教育的新主题”。谈到怎么会选择以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培养作为自己教学研究的主题,蒋新苗感触颇深:“当前我国的教育,无论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手段和方式等方面,均无法有效回应社会的需要;最突出的弊端,在于理论、法律实践能力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不平衡,重理论而轻能力、重知识而轻伦理。一言以蔽之,就是法律人才应用不到位。”正是在大学本科法律人才培养强烈的感的推动下,蒋新苗提出“三位一体六导向”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思。
探索: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科学的教育模式必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法律实践能力以及法律职业伦理,三位一体,不可有所偏废,否则就不能培养出真正适合时代和社会需要的人才。
在教学实践中,为彻底践行“三位一体”的基本,湖南师范大学院探索出了“课程体系科学化”“人才培养个性化”“教师梯队建设复合化”“教学方法多元化”“学生考评机制多样化”“法律实践教学实战化”等“六导向”,作为“三位一体”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径。而这六个导向,又具体落实到“课程科学化”、“学生培养个性化”以及“实践教学实战化”3个方面。
该项目的实施人湖南师大院的肖北庚院长,以及主学的李爱年副院长,详细介绍了“三位一体六导向”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过程。
2013年9月和2016年9月,院两次大规模修订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整合校内校外力量,召开学生、任课教师座谈会,吸收校外同行专家、法律实践部门的专家和教学督导意见,形成的新培养方案精准定位了专业本科培养目标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