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滨海休闲带西段处处是景、步步入画;水东湾呈现出水蓝、滩绿、整洁、美观的面貌;汕尾品清湖美丽海湾成为城市新地标……为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全省各地特别是茂名、惠州、汕头等沿海地区,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海域海岛整治修复、海洋生态文范区建设、海洋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未来,我省将在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强化红线监管措施,将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区、脆弱区划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域,修复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推进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此外,我省将建立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完善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海洋资源承载能力评估机制。强化重点海湾污染整治,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海,试点开展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休渔禁渔制度,强化渔船“双控”政策,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
我省还将从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建设绿色广东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美丽海湾建设。抓好省级“美丽海湾”试点建设,推动每个沿海地市规划建设1—2个美丽海湾,争取打造一批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海岸景观带。推动海岸带与科学开发利用,抓好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试点。与此同时,建设亲水岸线、建设生态岛礁也将成为未来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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