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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6-05-19 18:22:54

      8、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中小学教师(包括职业中专、职教中心、教师院校、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须提供“十二五”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新任教师须提供“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

      9、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参评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者必须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一年,经考核合格,确定或参评初级教师职务资格。

      10、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可通过继续教育具备所申报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任教专业或相近专业教育培训学历,否则不能作为评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合格学历。

      11、在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时,原则上须在代理一年以上,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民办学校可参照公办学校设岗比例标准核定岗位。

      12、2014年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仍实行模拟上课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要求另文通知)

      13、中小学管理人员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须承担同学科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学校课表、本人课表、原始教案和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审核表》。

      14、关于转评的问题: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相关的任职条件,在现教师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才能转评中小学教师职务,转评时须参加全部评审程序。

      15 、开展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工作。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和“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1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岗位等级晋升问题。在单位核定岗位出现空缺时,具备聘用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晋升上一层级,但只能晋升到上一层级的最低等级。事业单位没有空余专业技术岗位的,其新增人员原则上不得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不同等级之间,原则上要逐等级聘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上一层级或新调入未曾聘用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聘用到本层级的最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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