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对以下问题进行回答:一、“李案”中是否存在审判?二、网络中声势浩大的“倒李”呼声究竟源自何方?三、是谁在审判“李案”?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时间设定为2013年2月22日11点至2013年12月3日0点,即微博中出现关于“来案”的第一条微博开始至“李案”二审结束后七天为止。由于微博话题热度的持续期一般为三至七天,除非事件不明或有重大变化,否则议题将逐渐冷却。①考虑到微博的属性,本文统计的所有微博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0:00,在此之后,微博的转发和评论数量有些许变化,但这些变化对统计结果影响不大。
为了提高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样本微博展开同步分析:1.宏观层面:即对样本微博的总体特征及其分布形态展开描述性探究;2.微观层面:即对部分样本微博的具体内容展开细致分析和深入探究。
(二)研究类目建构
1、用户属性特征。即分别对样本微博以及消息样本发布者微博的属性特征进行考察,主要包括:1)微博的类型。根据新浪微博的实际情况,用户可以被区分为 匿名个人、实名个人、实名组织机构。2)微博的粉丝数。
2、消息的属性特征。本文对消息属性特征的考察包括以下几方面:1)样本微博发布的消息所获取的转发数和评论数。2)消息的立场及引导强度。3)消息内容。按照消息文本对于“李某某”的态度分为5类,即认定其具有犯罪事实、认为其不具有犯罪事实、无明显倾向、情绪宣泄、讨论。4)消息性质。按样本微博将其划分为6种类型,即信息分享(以提供和分享相关信息为主)、情绪宣泄(以不满情绪为主)、讨论(即围绕该事件展开相关讨论)、质疑(本文为对“李天一”自身素养及其家庭教育的质疑)、强调(本文为对消息发布者及其消息持认同和支持立场)、其他。①
(三)研究方法
1952年美国学者贝雷尔森定义内容分析法为一种对于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研究方法,并证明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大众媒介的方法和效果等研究中的切实可行性。②本文正是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三、媒介审判?用事实说话
(一)相关概念说明
由于“李案”本身属于一起司法案件,涉及到司法审判。而“李案”的部分当事人和部分案件细节在司法审判前就已经在网络上遭到。不论是网友费尽心力的人肉扒皮还是案件相关律师和代理人的声明发表,都充分给予了对“李案”及当事人进行判断的空间和权限。而在案件宣布司法审判结果前,我们也确实不难看到网络中对于当事人“李某某”的事先审判。那么在这些预先审判,是否主要为媒介审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