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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招财宝”商业模式及法律风险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12-02 23: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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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招财宝”是继“余额宝”之后的又一大创新,但其性质和“余额宝”并不相同,“招财宝”并不是一款理财产品,而是汇聚众多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平台。“变现”功能和“预约”功能是“招财宝”的两大亮点:“变现”功能巧妙运用了P2P,通过“期限的团购”实现了定期理财的活期化,同时享有定期理财的收益;“预约”功能则帮助投资者节约了大量时间,同时也帮助金融机构实现了产品的定制化,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设计和发布相应的产品。但“招财宝”也涉及一些法律风险:借款类产品中的保障措施涉及合同债权质权和保险,法律对此都没有明确。在保险产品中,尤其要注意互联网对信息披露和说明义务产生的影响,并根据互联网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对销售过程进行修改。在基金类产品中,互联网平台需要履行向证监会进行备案的义务。

      【关键词】招财宝 变现 预约 P2P信息披露

      阿里旗下的“余额宝”自2013年6月上线以来,用户数量已突破1亿,规模已达5700多亿元,一跃成为市场上的第一大基金产品。“余额宝”之所以能吸引到如此之多的用户,除了其门槛低、流动性强的特点外,也与其所处的市场密切相关。“余额宝”诞生于货币市场利率的高峰点,利率一度达到7%以上,高收益也是吸引用户迅速聚集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随着货币市场利率逐渐走低,近来一直在4%-4.3%之间徘徊,收益的降低导致一些用户开始“逃离”“余额宝”,试图为手中的资金寻求更好的投资理财渠道。“招财宝”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在经过4个月的试运行后,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推出了“招财宝”。

      一、“招财宝”概述

      1、“招财宝”是什么

      “招财宝”被很多人冠以“余额宝2.0”的名称,这很容易让人认为“招财宝”是“余额宝”的延续和升级版,但实则不然。从“招财宝”的主页以及介绍中可以看出,“招财宝”的产品主要分为借款类产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和债权转让四类。借款类产品根据借款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小企业贷和个人贷。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则分别由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提供。债权转让是指融资人在“招财宝”发布的转让其持有的、由银行提供付款保障的应收账款给投资人的转让项目,但目前尚未有任何债权转让产品上线。目前,从产品类别来看,借款类产品和保险产品占据了绝大多数,而借款产品中又以个人贷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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