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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招财宝”商业模式及法律风险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12-02 23:44:06

      二、“招财宝”商业模式的创新

      从上文可以看出,“招财宝”仅仅是发布理财产品信息的平台,其自身并不发行任何理财产品,而通过其发布的也是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各类理财产品,并无任何特殊之处,那么,“招财宝”为何引人注目呢?除了其“阿里系”的背景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其在商业运作模式上的创新,主要包括“变现”功能和“预约”功能。

      1、“变现”功能

      流动性是投资者在选择是否进行投资和投资何种理财产品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年轻人等处于财富积累初期的人来说尤为如此,这一类被业界称为“小微用户”的人群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对互联网持较为的态度,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潜在用户。但由于手头的闲置资金数量有限,而且日常消费的意愿较强,投资的流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据调查发现,在这类人群中“目前使用的定期理财只占整个资产的10%左右,大概只有10%的人群或者只有10%的资金投放到定期理财里面。而且还存在可支配资金较少、日常开销较多等特点。”[5]流动性也就成为这类人群选择定期理财产品的障碍。“余额宝”背后对接的是货币市场基金,此前,“余额宝”一直承诺T+0的赎回期限,但最近“余额宝”也开始每日的最高赎回额度,这使得“余额宝”的流动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招财宝”平台上的理财产品目前是期限在一个月至三年的定期产品,通常来说,定期理财产品是不允许在到期前提前取出资金的,即使像存款一样允许提前取出,收益也会大幅下降,失去了投资理财的价值和意义。但进入“招财宝”的主页,就能看到显眼的宣传语“随时变现的定期理财理财新体验”,而这看似不可能的好事正是通过“变现”这一功能实现的。

      “招财宝”对“变现”功能的解释为:“变现借款是用户基于自己在招财宝平台持有的指财资产数据发布借款申请,由保险公司提供还款保障措施,由借出人直接向借入人借出资金的直接融资个人贷项目。”[6]从这一解释可以清楚地看到,“变现”功能实际并不是真正的“变现”,不是从已购买的理财产品中撤回投资,而是借助于P2P实现的。当用户购买了理财产品后产生使用资金的需求时,点击相应理财产品下的“变现”按钮,将自动生成为一笔“个人贷”借款,该笔借款以“变现”申请人在“招财宝”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作为质押,申请人可以自行设定“变现”金额、期限和利率,其他用户通过招财宝平台购买该笔借款后,实质是将相应资金出借给变现申请人,从而满足变现申请人获得现金的需求。[7]而“变现”功能得以实现的背后得益于大数据,当用户发起变现申请时,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云计算系统会实时启动,根据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模型进行快速测算,在0.1秒内向金融机构在线输出风险评估结果,金融机构授信系统则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时为该笔变现请求提供措施,从而生成一笔个人贷进入到招财宝交易平台系统,支付给用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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