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思与人才培养
(一)思
首先,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应当围绕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适用能力基础上展开实践教学。对于法的理论问题的研究可以在教材上下功夫,现有教材内容庞杂,考虑教学效果与实践教学的可行性,将教材单独成册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内容合并统一。这种合并同类项的效果既解决了现有教材法律基础内容与实践教学内容不能系统问题,也解决了教与学都有困难的问题,同时解决了法律基础知识作为的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问题。其次,加律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安排。科学合理的计算分配课时是法律基础有效教学的基础。与思想内容相比,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外延更多、更广,因此课时不应少于思想课时。与本科教学必修课时相比,法律基础课时不应少于本科必修课时四分之一。这样计算课时的科学依据有待考证,但仅就法律基础理论教学中的法律意识培养过程来说,不是与生俱来或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与其它科学文化知识一样必须通过后天的教育和相关知识的实践循序渐进地积累养成的,仅靠德育教育是不能形成的。因此,在增加课时的同时还应改变现有法律基础课程与实践教学设在大学一年级的学习形式,将课时具体分配到四至即大学二年级、三年级依然有必要学习法律基础和开展法律实践。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知识结构的变化,使学生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逐步地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只有在具备了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后,才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国家集体利益,自己的权益,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基础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加强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要求指导教师既具有专业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没有高素质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的任务和目标不可能完成。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应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方式。在制定具体实践教学计划后,给学生空间自主学习,比如让学生自己找案例讲案例,成立法律诊所,进行模拟法庭训练,组织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热线等各种与实践相关的形式。这就需要实践教学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将“满堂灌”为“满堂转”,指导检验学生动脑、动手能力。同时法律实践教学环节需要有所变化,统一上大课的形式不适应实践教学。另外,应当将考试形式多样化,对于学生实践成绩应当体现在法律基础成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