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安排顺序上看
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法律基础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地位。法律基础课程之所以被安排在思想课程之后,其实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排序,编者的目的在于强调德育教育,这与我国的传统德育教育及教育体制有关。先秦主张,或称德治、礼治,认为国家要由具有品质的贤明君主或贤人通过和约束进行治理,即“”,主张修身为本的,强调的重要性是古代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基于此,我国的德育教育始终延续着传统的教育方式。但是30多年来,党和国家已经逐步摒弃“”,立志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内涵是依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享有法外。当前我国的德育教育从幼儿园、小学、中学贯穿到大学,究其内容无外乎是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坚定崇高的爱国主义教育。这种教育内容设置既不合理,又忽视了受教育者的年龄和思维特性,造成德育教育的片面与偏颇,且这些大同小异的教学内容并不能很好的吸引学生学习兴趣。由此我们认为法律基础教育应当与时代步伐相统一,将置于法律之上,把法律作为的工具的传统认识理应扬弃。长期以来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教学停留在法律知识教育阶段,走不出“法律仅仅是工具”的认识误区,使得大学生难以真正体验法律的意蕴和丰富价值,更无从谈法律。通过对法律基础教学研究,特别是对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恶性犯罪事件及犯罪率逐年攀升的现象进行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强调教育的基础应当是法律基础教育。因为法律与虽同为社会规范,但法律是的最低底线,违反法律一定违反,而违反未必违反法律。强调自律,法律强调他律,要求人应该,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这种应当与不应当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是基础,思想教育应当在大学生、懂法、守法的基础之上进行。
(三)学效果上看
首先,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定位较高,实际教学形式与效果相去甚远。首先上课与思想课程一样多采取上大课的形式,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上课。这种教学安排,客观上就造成大学生认为学习法律是课程安排走过场的思想,部分学生产生懒惰、无所谓的心理,认为这种大课形式可以使他们逃课不容易被老师逮到,其次考试内容与思修在一张试卷上又是开卷考试;不会造成“挂科”,因此上课时学生不听课、睡觉、玩手机、聊天现象严重,教师课堂管理遇到困难。其次,课时少任务重是法律基础课程的最主要问题。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复杂,基本涉及专业学生四年必修的课程,但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安排仅有12课时,最多不超过20课时,教师不得不降低标准和要求,或蜻蜓点水或填鸭式地教,学生则疲于应付被动地听或学,结果是教师辛苦学生则收获甚果不尽人意原因之一。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教师教学方法的创新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教师的专业学习背景与教学都会影响课程的教学效果,有的教师自身专业与法律无关,其教学方式无法按照法律思维模式进行,教学的重点难点无法突出,教学深度无法提升,这种情况并直接影响到实践教学的效果,造成实践教学同样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总体重视程度不够、流于形式、课时安排较少、教学环节简单、很难形成系统性实践教学计划等。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要求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实践体验”与“内化践行”的学以致用的能力为目标指向,引导学生努力把法律认知为法律实践。实践教学环节难以,法律的实践性无从体现,长此以往,教学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