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坊作为历史古迹,巳经成为文物部门的对象。牌坊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标志性建筑,久远的年代丝毫没有抹杀其艺术欣赏价值,遗留下来的中华美德更不会被时间的洗礼冲刷掉。在如今横流的社会,这里更是一处洗涤身心的佳地,让人们净化心灵和提升品质。
(二)中国封建社会贞节观念的形成和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从总体上看,从秦汉以来一直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对妇女的贞节观念是较为宽泛的,寡妇再嫁不会被视为不符合礼教的规范而严加或。
秦汉时期的者采取过一些措施贞节,秦始皇曾专门修建了一座“女怀清台”(秦朝贞节牌坊),非同寻常地礼遇褒女子的贞节,但秦始皇的母亲却是一个性乱的典型。
汉唐两代,社会风气比较,对女子的贞操要求并不严格,女子再嫁,社会上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好。唐代妇女能成群结伙骑马外出郊游,能穿半裸装,男女交往较为,有些女子追求爱情比较大胆,女子离婚也不受歧视。唐朝公主再嫁的有23人,有的甚至结婚三次。
宋朝中期以后在者支持和下,封建伦常秩序主要表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程朱理学兴起,在“存,灭人欲”的思想指导下,极力提倡女子守节,寡妇不再嫁。“饿死事小,失节亊大”,成了一句至理名言。妇女被封建礼教压得不能翻身,宁可饿死,也不能封建伦常秩序。
经过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对烈女节妇的崇尚推至极点,性越来越,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清代《礼部则例》:节妇,即“自三十岁以前守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查系孝义兼全厄穷堪怜者”,及为夫守贞的“未婚贞女”。清代时,京师、、州县各建“节孝祠”,耸立大牌坊。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死后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并由发给三十两坊银,由本家为其建坊。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的,还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烈女节妇的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对失贞的女子严加惩罚,轻则赶出族门,重则施以沉河、火烧甚至凌迟处死。
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而到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就有2200多人。几十年的寡居,青灯荧荧,孤眠独宿,个中痛苦,实在难以想象,也是外人难以知晓的。这正如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所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三)科学地吸取贞节牌坊和节孝牌坊文化的合理内核,对当代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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