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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3-03-18 19:36:55

      当前我国创业板的参与者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特别是中小散户。中小散户的资金实力、知识水平、抗风险能力、信息获取及心态经验等方面总体还不够成熟,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决定了投资者面临着很大的风险[7]。深交所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累计买入量的市场占比为98.16%,其中累计买入5万股以下的占九成以上,累计买入1万股以下的占比为66.04%。持股市值10万元以下的账户在开通创业板账户中占比85.15%,在参与申购和交易的账户中占比为78.16%。

      规范运作是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证监会过于集中,其享有的证券立法权和规则制定权,可以全面干预市场,行政监管承担过重。而且,证监会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缺乏效力,导致市场参与主体违规运作的成本小,市场监管效率低。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创业板市场运作。我国须制定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指导、风险投资业。另外,我国应适时修订《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将一些证券交易所层面的自律行为提升到立法层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立法约束,将违规责任还位于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推进创业板市场运作相关制度灵活化,以适合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与此同时,还应将创业板相关的法律概念、术语清晰化;明确信息披露主体、义务、违规责任。

      创业板能否健康运作,监管是关键。在创业板市场上,不仅需要采用严格的财务标准,还需要强化对上市公司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行为准则、运作标准和运作质量的监管,提高创业板市场的透明度,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如果为了吸引上市资源有意降低上市门槛或放松保荐人责任,在上市审核和后续监管方面又缺乏配套措施,将会导致市场的低质量和低效率,最终失败。因此,须强化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如果发现有关方面未履行职责或未披露充分信息,保荐机构或有关公司的管理层将受到制裁。另外,还须加强市场管理者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交易制度,以随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交易和违法行为,杜绝利用内幕消息市场或其他投机行为的发生。当然,在确保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平等享用创业板市场的同时,还须强化投资者的长效监管机制,以切实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从海外创业板的发展过程来看,如果不能给予创业板市场一个正确的定位,会给创业板市场本身带来风险,甚至会产生关闭的风险。世界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与运行模式不完全相同,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哪一种模式,是由其历史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我国创业板市场不能采取完全与主板相同的定位,因为这样的话,会造成证券交易市场的重复建设[8]。但如果采取与主板市场完全不同的模式,则意味着创业板市场总是吸纳处于创业初期、业绩不稳定、不确定性大的中小企业,而这些公司成长为蓝筹股后就转到主板市场,最终,创业板市场将无法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此我国创业板市场也不能采取与主板完全不同的定位。目前,在我国创业板运作初期,关键的是明确我国创业板市场是一个支持创新型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正确定位我国创业板市场,有利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并能有效防范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低带来的风险、炒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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