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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3-02-14 17:54:37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8月在天平架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当时和房东签的合同是到今年的12月到期,当时签约的日期是从8月1日开始,但当时前任租客因为还没有搬一直到8月15日我们才搬了进去,当时我们也和房东也知道,于是我们就说好了以后每月15号才交房租,到了10月份的那个月因为我生小孩那个月就推迟了10天才交房租,其间房东以每天2%的违约金要我们交纳了违约金,我们也交了,一直到了今年的三月份到四月份这段其间,房东以各种无理的理由私自停了我们三次电,第一次和第二次是他本人在我们外出的情况下私自停电的,第三次是他打电话到电局停的,其间我们也有和他沟通过,但他就是不肯开,他说要我们搬走,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但他一直不肯退我们按金,当时我们是两按一租的。在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当时我们所签的合同是在上一任租客的旧合同上修改的并没有重新签署一份合同上双方都注明了所修改处有效,也签了名。但现在房东一口咬定那合同是无效的,请问合同是有效的吗?第2,合同上签约的时间是从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但我们是从2010年8月15日入住的,这些当时也和房东协商过的,我也是每月的15号通过银行划帐的形式交纳租金的,就在去年10月因生小孩退迟了交房租,但我们也交纳了违约金,日期也是按15号开始往后算的。按照这样我们是否算违约?第3,按合同上房东在合同租赁期间要求我们搬走,并在无协商的前提下私自停电是否违?我们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可向房东提出违约金?问题较多请见谅,谢谢!

      请教:本人打算入职民营企业,面对低薪酬,老板承诺给予岗位股,并且分批、溢价转让普通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至今半年,现提出作价200万元(已优惠)并以此对本人计算普通股股价。本人该如何操作,岗位股即分红股该怎样约定才不会落空没红利可分,普通股价格、权益、过户等该如何约定。谢谢

      本人打算入职一民营企业,因为老板不愿支付高薪酬,也希望本人成为合作者,提出岗位股和普通股。岗位股作为绩效提成来源,年度结算;普通股则溢价、分批转让。公司半年前注册,注册资本100万,现作价400万,以此作价作为普通股转让价计算依据。请问:该如何约定岗位股才能避免分不到红利;该如何约定普通股的价格、权益、过户、工商登记。谢谢

      我是在一家培训机构工作,公司以学历培训为主,同时也兼营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公司,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中,在利润里面抽取两成作为公司员工的业务提成,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占其中的8成,但提成是要等省里面的相关机构拨款后才发。我在去年的11月和12月各组织了一期,在这两期培训中,公司代支付了约两万的款项。我的提成大概是5、6千,劳动合同是8月31日到期,但合同里面没有任何一条条例是关于提成的。上级还没拨款下来,预计要年底才能拨款,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辞职后提成还可以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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