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沿线许多国家是以教为主导的社会,在文化、教等方面差异显著,而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教经常引发激烈冲突,民族本位主义也经常大行其道。“一带一”沿线国家和地区分布着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多种教,不同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不同民族与种族的与对抗,都极易催生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一些国家的团体为达到目的,经常利用民族本位主义做文章,民族情绪引发社会动荡,增加了中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的风险。另外,“一带一”沿线的部分国家内部存在着对华抱有抵触态度的组织,这些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对中国进行负面宣传,反对和来自中国的投资。一些还利用对中国的抵触情绪谋取个人利益,比如不断夸大中国在其国家的“存在”和“经济利益”,将本国经济政策失败归因于中国因素等。
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活动的过程中,东道国经济发展出现波动,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由此导致的债务违约、项目泡沫化等风险可能使企业损失。当前世界经济整体低迷,部分响应”一带一”的国家存在着巨额经常项目赤字,其内部的产业结构性矛盾、出口导向型经济持续萎缩等问题日益,尤其是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由于长期以来对外部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但抵御资本外流的能力较弱,不可避免地成为高风险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向这些国家提供资本和融资项目,将面临较大的债务违约风险。总体来看,“一带一”沿线国家的投资与欧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投资回报率存在变数,项目风险不容低估。但是,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一带一”强势推进的背景下,中国各地和企业都热情高涨,迅速推出了许多大型投资项目,使得”一带一”被项目化、泡沫化的风险大幅提高。
“一带一”沿线国家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程度、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执法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沿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备、不透明、法律制度变动频繁的情况,而且这些国家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较低,我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将面临较为陌生的法律制度。具体到投资政策方面,许多国家在办理签证、注册企业、审理审批、劳务许可等方面的手续相当复杂,而且政策变动频繁,随意性较大。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经常面临税收缴纳、劳资关系、安全环保、招标程序、并购审批、审查等诸多风险。比如,印度和斯里兰卡虽然劳动力便宜,但其权却得到了严格;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对企业的要求日益严格。另外,从执法的角度看,司法的性、执法的随意性、的严重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不同,都会给对外投资企业带来不可预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