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的大标题中尽量只出现一个中心词,表达一个主题,一般不要有两个中心词,不要有两个层次。大标题出现两个中心词,看起来好像有两个主题,显得主题分散。如果在一个标题中真的是有两个主题,那就做出两篇文章来,不要挤在一篇文章里写作。《遗产继承归扣制度的中间线》、《论民中债法总则之存废》两个大标题,都是一个中心词,主题突出。《世界侵权法的历史源流及融合与统一》这个标题,有两个中心词,但是表达的还是一个主题,大致可以。
副标题必要性原则,是指文章的大标题是否需要添加副标题,要根据文章内容来确定,在主标题没有办法将文章的内容说全的情况下,添加副标题才有必要,否则就是累赘。现在很多学生写的文章都愿意加副标题,随意添加“以……为中心”、“以……为视角”这样的副标题,绝大多数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样的研究中心和研究视角,在文章中完全可以说清楚。
主标题在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考虑添加副标题:一是文章主标题不能完全概括文章的内容。比如,在文章中除了论述主题之外,还要兼论一个其他相关的问题,兼论的问题与主标题有联系,但是主标题说不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添加副标题“兼论……”。二是需要烘托和增强主标题的效果。我在《网络交易平台交易交易法律关系之构造》一文的主标题下,增加了“对‘互联网+交易’的民读”这样一个副标题,起到很强的烘托和增强主标题的效果,能够眼球。三是以某项内容作为专门的样本进行讨论时,可以设置副标题加以突出,例如《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与法律效力——对一起违反形式要件要求错误认定自书遗嘱效力的典型案件的分析》,以及《一份标志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人的体外胚胎权属争议案二审判决释评》,都是这样的副标题设计。
第一,大量使用非标题语言。很多人写文章,在小标题的设计上,并没有进行认真的加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没有使用标题语言。小标题也是标题,应当使用标题语言,而不使用陈述性语言。标题语言,就是符合上述设计大标题五个原则的语言,而不是用未经加工的陈述性语言。很多学生甚至是学者在设计小标题时,经常使用陈述句,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有,这是犯了很大的忌讳。小标题不要用陈述句,其语言要进行反复推敲、加工,跟主标题的风格保持一致,
第二,设计文章的几个小标题不注意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小标题是文章主题的逻辑展开,表达的是全文的主题。一篇好的文章的小标题,放在一起,就能够知道本文要说的主要问题。换言之,好的小标题的要求,就是把文章的所有小标题放到一起时,刚好表达了文章论证的思。绝大多数读者在阅读一篇文章时,总是先阅读小标题,以此掌握文章的基本内容。作者如果地想写什么样的小标题就写什么样的小标题,不会发生想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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