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介绍,开征燃油税的,早在1994年就正式提出来了。1997年,全国通过《公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费等。当时燃油税是新一届作为税费的突破口提出来的,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审议的公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全国曾经两次否决了这个议案。经过多方协调,当1999年10月31日,《公法》修正案终获通过时,又恰逢国际油价大涨,从当初的20美元以下涨到30美元以上。燃油税的实施就以“择机出台”的方式搁置下来。没想到这油价一上行就没再回头过,择机出台的“时机”一择就是五六年。
“其实不仅仅是油价的问题,围绕燃油税展开的是各方的利益博弈。燃油税涉及的部门包括交通部、税务局,地方和中央如何分配燃油税收入,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这位专家介绍说,2000年前后燃油税推出功亏一篑,最大的阻力来自交通部门。除了养费的收益外,人员安置是最大的问题。“那之前,税务部门提出要接收桥收费人员12万人,没料到一下子多出了15万人,需要安置的达27万之多。而且现在已经远远不止这个数了。”
除了交通部门,另一个阻力来自地方。现在,的养费属于地方收入,改为燃油税后就会中央占大头;现有的桥收费也是由公监管部门来收取,其中相当一部分也会进入地方,而改成燃油税后,这笔钱将上缴国家财政。
据中国矿业大学富桂教授介绍,今天所说的燃油税的概念与10年前已经完全不同了。当初推出燃油税时,主要着眼点是当时的“费改税”,是国家财政体制的一部分,即增加国家税收,减少偷漏税。现在人们发现了开征燃油税的更多好处。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能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节约能源”已被提升到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承认,实行燃油税,总体而言利大于弊,它体现了公平原则,可以公乱收费,也可以价格杠杆,利用税收手段推进节能。可这样一个势在必行的好政策,从最早提出到现在,已经10年了,燃油税一直难产。这也算是一个中国特色吧。
“其实,燃油税何时出台,当初国际市场高油价的因素已经不重要了,甚至高油价还使得燃油税增加了紧迫性。在价高时出台燃油税政策,更可以促进节油,消费。”
富桂教授说,目前出台燃油税遇到的主要难点包括:税率应该定多高,征收应该在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农用车、出租车及船舶用油的燃油税如何确定,燃油税是部分还是全部取代桥收费,形成的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如何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