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牛的今年多大1984年1月,《法律与生活》诞生了。到今年,这份由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刊物已经经历34个年华。
在34年间,创刊时的司法部部长邹瑜先生已经98岁高龄,创刊时的法律出版社和《法律与生活》的领导也悉数退休。但是,他们在创刊之初为这本刊物植入的气质,从来不曾改变。那就是关注个体的与幸福。
作为社“社龄”最长的员工,我既是《法律与生活》发展变化的人,又是致力于“关注个体权益、法律”的参与者。
我入职《法律与生活》的时间是1987年1月1日。这一天,是这份已拥有100多万份发行量的大刊创办三周年的日子。
入职当天,我就拿到一本创刊号。无论是刊物的外观还是其所刊载的内容,让我只能用折服一词来形容。
我一直记得《法律与生活》创刊号封面的样子。在黑底子上有红色小方块组成几乎占满整个版面的“FL”两个拼音字母;在这两个字母之上,用一些小图案拼出了“SH”两个字母。印在目录页上的“封面说明”这样写道:“FL(法律)的大厦,作为上层建筑,将久久放射着它特有的光华那无数窗口泻出的橘红色的灯光,既象征着对违法者的威严,又饱含着对人民的深情。42个豆绿色生活场景图案组成的SH(生活),不仅了我们的生活像春天一样生机勃勃,而且通过FL与SH的叠印,又出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法律关系到每位的切身利益这一《法律与生活》的深刻内涵。”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法律关系到每位的切身利益。”后来,每每品味这句话的内涵时,我的内心都会受到震撼,一如最初读到那段文字时一样。
在一则“鸣谢”的告示中,我看见包括《》《中国法制报》(现《法制日报》)在内的20多家刊登了《法律与生活》创刊的消息。
刊物开篇,便是时任全国常委会委员长的题词;在显著,刊载了时任司法部部长邹瑜先生《祝贺〈法律与生活〉创刊》一文。在文章中,这位因力推并全民普法活动而功勋卓著的官员写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法律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要与法律打交道我相信,《法律与生活》一定能够在千千万万群众的生活中生根、开花、结果。”
此外,时任部长刘复之先生接受了《法律与生活》记者的采访;家陈守一、中国社科院研究所所长王叔文、全国妇联处王德意等人撰文。
当时的《法律与生活》编辑部,可谓英才荟萃。在一批个性迥异、才华横溢的文字编辑记者之外,美术编辑也是业内大腕。
当时的《法律与生活》主编是徐长、副主编是吕山,他们既是领导也是记者编辑。他们率领的刊物团队中,胡少安、杨金、张藤青等人都是名满全国的记者编辑。晚于我半年加入《法律与生活》采编团队、现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的刘桂明,用短短两三年时间,就在《法律与生活》的平台上成长为一位名满全国的新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