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法律 - 法律论文 → 文章正文

    彼得拉日茨基:心理学派的创始人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6-20 05:27:33

      矢野浩二老婆傅晶列夫·约瑟夫维奇·彼得拉日茨基(1867—1931),波兰裔哲学家、社会学家、家,第一届国家杜马议员。彼得拉日茨基以国家与法的理论著称,重要学术贡献是将理论与心理、社会学理论紧密结合在一起,创建了一个“心理学”学科,并成为了心理学派的创始人。

      彼得拉日茨基出生于1867年,出生在维捷布斯克州的科隆塔耶庄园。在基辅帝国大学学习期间,最初两年在医学系,后转到法律系。1890年秋由派往留学,在海德堡大学与贝克教授一起工作一个学期,此后在的俄罗斯学院学习了三年的罗马法。

      1896年开始在基辅大学任教,1897年开始担任大学教授,1898年,他被授予罗马法博士学位。1898—1918年,他担任大理学教研室主任,随后担任大学教授。从1901年至1915年,他还作为《法律》编辑,积极参与的编辑工作,并成为《新思想》的组织者。1905年,立宪党的成立大会上,他当选为会委员,并一直担任到1915年。1906年4月,在立宪党的支持下,当选第一届国家杜马议员。在杜马中,他是土地委员会的核心之一,曾签署了《平等法》《法草案》,多次参加国家杜马关于农业、人身不可性、死刑、权、妇女和民族平等等问题的法律草案讨论。在杜马解散之后,签署了一项《选举呼吁书》,结果被判处三个月,并被了。1919年,他移居,1921年从移居波兰,担任华沙大学社会学教授,直到1931年去世。

      彼得拉日茨基在方面的建树主要是在法哲学方面,主要著作有《法哲学论文集》《法和研究导论》《与学说相联系的法和国家的学说》,其中《与学说相关的法与国家的学说》是其主要观点的集大成。

      彼得拉日茨基的法哲学理论主要表现为心理学方面,其逻辑起点心理学与的结合和影响。他认为,科学应当研究人类参与各种社会生活进程的情况,即个人的活动,任何社会现象的内容都不是客观的,而是真正存在于研究它的人的心理之中。他在分析、、理想、惩罚等各种现象时都采用了这种观点,并创造了“情感心理学”,特别重视情感作为社会行为的自主、规范、支配因素的作用,认为情绪是我们的先决性基础,意志、感情、智力是情感进化的产物,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一种新的效果,即群体性的“人理”及其“规范—法律”,这些都决定了动机。

      在心理学的研究基础上,彼得拉日茨基将其运用到之中,形成了心理学理论,其中心思想是:法律现象是由独特的心理活动构成的。

    [1] [2]  下一页


合作伙伴: 开心笑话
Copyright 2010-2012 大戏院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合作请联系站长
技术支持:F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