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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指冤案湖南许俊伟、张建英合同诈骗案调查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05-06 19:17:13

      23亩和68亩的上述91亩土地相关手续的“入窗”时间分别是2006年1月26日和5月22日。

      25个工作日即可办理红线手续。出人意料的是,就在91亩土地手续“入窗”、章胜汉和许俊伟之间的合作目的即将实现时,许俊伟却在2006年6月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拘了。

      2006年5月15日,长沙市国土局向长沙市经侦支队二大队举报好房子公司诈骗章胜汉4000万元;次日,章胜汉以许俊伟“虚假土地”向该大队报案。

      在许俊伟被刑拘半年后,张建英也被以涉嫌诈骗被刑拘。2007年1月18日,张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

      2008年11月18日,长沙市中级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对许俊伟和张建英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2月19日,湖南省高级裁定驳回许、张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匪夷所思的是,许俊伟和张建英因“虚构拥有土地”的事实被,但在终审裁定下达一年后,一份申请执行人为章胜汉的法院执行裁定书,“完全了许、张二人没有土地的事实”。

      2010年10月8日,《南方周末》以《被“维稳”的法院裁决,“顶牛”揭执行内幕》为题,报道了湖南省慈利县一份执行裁定书的。慈利县依该裁定查封了一土地后,却被湖南省高级以“维稳”为由,裁定解除了对该土地的查封。这份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正是章胜汉,查封的土地就是明程公司的土地。

      慈利县于2010年5月27日作出的上述裁定——(2009)慈法执字第395-13号《执行裁定书》载明,2007年11月,长沙市芙蓉区以华城公司的名义将原华城公司所有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新桥村红线万元的价格转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公司。之后,此地块被与新桥村所属47.545亩土地进行置换。这样一来,等于将原本属于华城公司(明程公司)位于新桥村的47.545亩土地转让给了长沙信天公司所有(该公司于2010年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为此,章胜汉于2010年5月20日向慈利县法院申请对长沙信天公司占有的原本属于华城公司(明程公司)位于新桥村47.545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执行……据《南方周末》报道,在许俊伟和张建英刑案的审理期间,负责将明程公司的土地转让给长沙信天公司的芙蓉区原副区长彭再魁被追究刑责。此前,介绍信天公司与彭再魁建立联系的芙蓉区前区长任某已落马。

      的问题,陈更律师打了一个比喻:赵作海,被杀者出现了,冤案被立即;在本案中,章胜汉申请执行的47.545亩土地相当于赵作海案件中的“被杀者”——“被杀者”根本就“未被杀”——许、张二人的所谓合同诈骗案当然也该被了。有表明,被陈更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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