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章中写道:自己的主人章胜汉他的商业合作者许俊伟犯合同诈骗罪。许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自己为这样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担病了。因担心自己
有感于许、张二人的洗冤热望,律师陈更站了出来。他在免费为两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针对该案写下“古沙奇案”的系列文章——这些发表在红网等网站的文章的点击率高达六七百万,网友的回应集中在“强烈要求湖南省高级对该案立案重审”。
“这个案件的问题非常明显。执行裁定否定了和它相关的刑事判决,人用公开声明否认了原先的。我向法院提交了案件执行裁定、章胜汉的书面声明等新。”在走出湖南省高级立案大厅时,陈更显得信心满满。
陈更介入其中的这起合同诈骗案涉及三位当事人:章胜汉、许俊伟、张建英。其中,张建英和章胜汉是湖南省慈利县同乡。后经张建英介绍,章胜汉认识了许俊伟。之后,许俊伟和章胜汉成为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起始于转让和受让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许俊伟和章胜汉约定的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原本不归转让方,而是属于湖南华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公司)所有。在和章胜汉的胜汉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之前的2004年7月12日,许俊伟的好房子公司与华城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这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同一个地块。这两份合同约定的地块的历史要追溯至1992年。
1992年,湖南省和长沙市决定开发建设长沙马王堆古汉城项目。为了该项目的配套工程——居住区的建设,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华城公司并批给该公司576亩土地。一个名叫贺遵政的人出任该公司代表人。
谁知,华城公司运行不畅,债务成堆,名下土地被法院查封,欲行拍卖。而在此前,其固有的576亩土地中的273亩也被无偿占用。后来,经多年争取,将红线亩集体土地补偿给了华城公司。
91亩土地展开了合作。他们签订合作协议不久的2005年5月,华城公司被湖南明程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明程公司)整体收购,并变更登记为明程公司。为与章胜汉所签协议书的履行,许俊伟于2005年7月以中意水务和展伟两家公司的名义收购了明程公司,取得了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原华城公司的一切。中意水务是许俊伟和张建英两人的公司,展伟公司是许俊伟以其妻子黄晓英的名义成立的。
91亩土地申请办理红线手续。无论是在原华城公司还是后来因购并进入明程公司后,一位名叫龙的经理始终负责办理91亩红线外土地的相关手续。
2014年12月24日,在长沙一家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的龙告诉《法律与生活》社记者:“这91亩红线外土地,都已经办理了规划蓝线手续,就差国土局红线手续这一道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