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院2016年发表CLSCI论文6篇,包括国际私文3篇,国际经济文3篇,并有1篇三威期刊论文,位居排名榜第二位,可谓异军突起。自左海聪教授担任院长后,南开大学院将国际法学作为重点学科规划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积累之后,终于取得了骄人成绩,可谓厚积薄发,可喜可贺。在这6篇论文中,胡绪雨老师撰写了3篇,他也是历年国际法学科盘点榜单上高产作者榜的常客;年轻教师阎愚则撰写了两篇冲突法基础理论的论文,另1篇论文则由左海聪教授贡献。由于南开大学院并没有本单位主办的CLSCI刊物,故并未列出其自发率指标。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发表论文数量为5篇,包括国际公文3篇,国际私文2篇,其中在主办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自发率为60%,有些偏高。5篇论文的作者均为青年学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社科院国际法所在科研人才储备方面的优势。
武汉大学院、大学院、和中南财经大学在2016年都发表了4篇CLSCI论文,南京大学并没有本单位主办的CLSCI刊物,故不统计其自发率指标;武汉大学院继续保持历年来在榜单上的优势地位,但2016年所发表论文的自发率达到50%,数值偏高;大学院和中南财经大学的自发率均为25%。
大学院、山东大学院和西南大学都发表了3篇CLSCI论文,大学院自发率为0,西南大学自发率为33.3%。
从表5可以看出,华东大学、武汉大学院、西南大学和中南财经大学在2014-2016年期间始终位于科研单位发文排名榜前十名之列,华东大学更是连续三年排名榜首。武汉大学院国际法所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以及首批入选国家高端智库的唯一法学类研究机构,确实在国际法领域中拥有较为强大的科研实力;而三个院校国际法研究人员数量相对较多,科研能力也非常强劲。这四家单位在发文排名榜上有着稳定的表现,也属顺理成章。相比而言,大学院、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厦门大学院、中国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院等科研单位的CLSCI国际文产出数量并不太稳定。
如前所述,2016年CLSCI期刊国际文数量创造了学科分析开创以来的新低,这一数据在16种CLSCI刊物各学科发文总数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显得尤为“刺眼”。通过表6中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和《环球法律评论》是当年刊发国际文最多的期刊(事实上这些刊物也是历年刊发国际文最多的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法学家》则全年没有刊发国际文;《法制与社会发展》和《法学》全年只刊发了1篇国际文。这似乎进一步印证了坊间流传已久的关于国际法学论文“发文难”的说法。目前,全国各学院在职称评定和各类支持计划评定中,对参评者所发表CLSCI期刊论文权重日益重视,笔者所结识的大量国际法“青椒”大多对此表示遗憾和无奈。对此,“青椒”们的情绪是完全可以,也应该予以充分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