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有: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0);医结合(专业代码:100600);药学(专业代码:100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L1)。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
5.凡跨门类报考及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及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
中医硕士专业型(含中医学、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型(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接受符合临床医学(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