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他的整体素质也就越高,适应能力就越强,当然也就容易就业,大学生显然比其他社会群体更容易就业,再说大学生就业难就没有道理了。
实际上,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其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不适应或对就业岗位的要求过高,因此,只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教育以改变他们的就业观念,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那么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将不复存在。
材料得出“大学生的就业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大可不必为此顾虑重重”的结论,然而在论述过程中存在着如下问题。
首先,材料由“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2011年减少了345万”,得出“这说明我国劳动力的供应从过剩变成了短缺”的结论,这是有待商榷的。此处存在混淆概念的嫌疑。“劳动年龄人口”和“劳动力的供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由“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得出“劳动力供应减少”的,所以上述得出的“我国劳动力的供应从过剩变成了短缺”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其次,材料由“今年长三角地区频频出现用工荒,2015年第二季度我国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1.06”,得出“劳动力市场需求大于供给”的结论,这是欠妥当的。此处存在另有他因的可能性。“长三角的用工荒”和“2015年第二季度我国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1.06”的出现,除了“劳动力市场需求大于供给”这个原因以外,还可能存在薪酬过低等其他原因。
再次,材料论述“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他的整体素质也就越高,适应能力就越强,当然也就越容易就业”,这是有待商榷的。此处存在另有它果的可能性。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未必说明整体素质高,也未必说明适应能力强,同时也未必容易就业。受教育程度高最多说明其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的提高,但是有可能某些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其整体素质却不高,适应能力也不强。所以,材料由此得出的“大学生显然比其他社会群体更容易就业”的结论是不具有必然性的。
最后,材料论述“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其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或对就业岗位的要求过高”,这是欠妥当的。此处存在另有他因的嫌疑。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或者就业岗位的要求过高,但是可能并不是唯一原因,也许有学生自身的性格或者专业素质的掌握的程度不够的等其他原因。
综上所述,由于材料在推理论证的过程中存在着上述的逻辑问题,所以,上文论证的有效性以及由此得出的“大学生的就业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大可不必为此顾虑重重”结论都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