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建设的关键一年,《建设实施纲要》已经颁布实施,随着依法行政和建设的不断深入,理论界和实务界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加积极回应社会现实问题,确保各项建设的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补齐法律实施不良的短板,应当聚焦行政实践问题,创新研究方式,“精耕细作”,博采众长,开创行政研究的新领域。例如,可以适当增强对司法判例的整理和研究工作,通过对司法裁判的研究,把握司法裁判规律,对法律制度运行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需要注意的是,以往研究偏重应用型和对策性,与大量的制度研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础理论研究的匮乏。行政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的基础理论体系和核心概念的构建。因此,学者们在着眼具体制度的同时,也应当关注相关理论概念研究,回归行政基础问题的思考,使行政真正实现从个性到共性、从部门到总论的体系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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