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普遍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几大亮点予以肯定,例如,立案登记制的确认是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的重大突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将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
◇立法法为贯彻落实法制统一原则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和手段,从法律保留、法律优先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与审查出发,构建了集事前和事后监督于一体的法制防线。同时,还应当从立法主体、立法程序和立法监督三个方面系统地对地方立法制度予以完善。
◇清单制度研究热度近年来逐年升温。建立清单制度能有效走出过去简政放权中的误区,有效理顺和市场的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制约的作用。但清单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存在清单效力层级低等问题。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国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各级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建设的要求,大胆、锐意创新,取得了丰富的实践。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建立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行政执法体制、强化对行政的监督等方面迈出新步伐。伴随着行政实践的发展,行政和行政诉讼界紧密联系实际,关注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在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化、行政程序立法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研究。
2015年,发表在重要核心期刊上的行文150余篇,基本涵盖了传统行政论的主要问题,包括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程序等。除此之外,结合实践和理论热点,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研究,包括清单制度、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风险控制和应急管理等问题。总体而言,相关研究涉及领域广泛,其中亦不乏理论创新之作,行政法研究呈现出不断深化的繁荣景象。值得关注的是,在2015年,有学者对行政的体系发展和基本理论等学科重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反思过去的同时,为今后行政者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在行政体系方面,有学者认为,行政目前仍未完成自身的体系化,并指出造成这一问题的三大原因:第一,我国行政缺乏具有统领性的抽象概念,而“具体行政行为”等核心概念仍然是被解释的法律概念。第二,既有的行政概念难以整合诸如行政程序、行政规制等新问题。第三,既有方法上的形式框架难以容纳现代行政所需要的政策目的。在今后的行政研究中,应当关注行政基本理论(总论)和各个具体行政领域法律制度(各论)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注重对我国行政体系化的探索和研究。也有学者从历史形成等方面对作为我国行政基础性概念的“行政行为”及其“具体—抽象”分类的发展进行梳理和评价,并从“学说—立法—裁判”的互动中考察中国行政法释义学的本土生成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