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金融和网络安全风险的叠加。互联网金融机构既包括了传统金融业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同时也涉及了网络安全方面的风险,导致风险累加,这一切最后都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风险。传统金融业,诸如中国各大银行的网络一般是半的或者公开的。与此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拥有的多为式网络通信系统,服务器于的网络空间。对于大部分初创性企业而言,保密技术不够完善,很容易遭受病毒以及黑客,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个人数据、资产面临被侵害的风险。从2013年以来,一些知名P2P网贷平台(比如人人贷、拍拍贷)与网贷第三方服务平台(比如网贷之家等)多次被,甚至被黑客。这些平台被侵权后取证很困难,要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黑客、自身权益更难。网络安全的风险系数非常大,成本高。因此,互联网金融许多产品领域表面上看没有门槛,实质上门槛相当高。
再次是信息易被的风险。在大数据时代,各机构推崇对种种数据无止境地收集,以用作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大数据有四个特征,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和动态的数据体系、多样的数据类型、巨大的数据价值。[6]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带来的移动互联网方式令个人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向外,并且难以控制。除个人隐私以外,商业秘密等各类信息很容易被泄露。网络在消除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让个人变得缺乏隐私。对投资者而言,要在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投资,往往要经过繁琐认证,包括提供客户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包括上传身份证正照片)、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这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可能黑客的风险,当各类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没有尽职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或者内部员工未尽责保守秘密,信息有可能轻而易举被落入他人手中。由于网络传统速度极快,因此,各种消息可快速被到种种途径中。
最后是可信保存的风险。传统交易大多数以和书证等形式来表达或记录下来,比方对于较大额度的借贷交易,双方当事人往往要签订书面契约。但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所有借贷、投资等行为基本上都是用电子合同或者是电子数据来表示。一旦发生纠纷或者是诉讼,如何向、司法机构证明电子数据所包含的交易信息完整、可靠和真实的,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电子数据容易PS和删改、移除,导致诸如司法机构对电子数据的采信呈现差异。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类型。
一般而言,法律风险分为三类:一是刑事法律风险;二是民事法律风险;三是行律风险。本文则主要依据互联网金融各产品领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类。其一是商业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