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豫法陽光“法律評論”微博轉發量與評論量統計表
(三)話語表達呆板,表現形式落后
微博作為當今中國最大的輿論場,是官見交流的平台,而要在眾聲喧嘩中依舊保持影響力和對受眾的吸引力就必須創新話語表達方式,以受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輿論引導。而從上文分析看出,“法律評論”的微博多是由主流媒體的長評論改編,且句式多為命令式和要求式祈使句,似乎是“板著臉孔說教”,不免給人過於呆板嚴肅之感。
與此同時,微博的表現形式也較為落后,多為純文字、文字+長文字,文字+鏈接的形式,圖文結合率低,僅為36%,較難調動用戶的感官和閱讀興趣。
三、微博法制評論欄目的轉型策略
麥克盧漢說:“媒介即訊息。”即“每一種媒體都為思考、表達思想和抒發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手段,從而創造出適於這一媒介的獨特話語符號。” 而尼爾‧波茲曼進一步指出“媒介的形式偏好某些特殊的內容,從而能最終控制文化” 。微博這一媒介載體使得新聞話語表達出現新的偏向性,針對現存的問題,微博法制評論欄目需要從以下方面完善。
(一)關注社會熱點,拓寬評論內容
微博的強大吸引力和影響力的重要體現之一就是對社會話語空間的釋放和公共話題的營造。公共話題使得社會各方人群聚集,展開交流對話,促使微博保持其生命力。微博法制評論欄目在話題選擇上囿於傳統意義上的法制領域束縛,政策性解讀內容和立法、執法、司法領域活動過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類似傳統媒體宣傳的傾向。
以@豫法陽光“法律評論”欄目為例,大部分為傳統意義上的法制活動選題,對於社會輿情熱點事件涉獵較少,即使有在營造話題的深度上也尚顯不足。因而,微博法制評論欄目應拓寬視野,關注更加廣泛的社會現實,營造多層次、有深度、有觀點的公共話題。在對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解讀時,可以將其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話題聯系起來,在嚴肅信息流中注入輕鬆信息,激發公眾的閱讀興趣和參與熱情,共同推動社會的建設。
(二)增強互動,構建評論“群言堂”
微博法制評論不是傳播主體的一張牌,而是一個“會客廳”和“議論場”,網民需要達到一種面對面的溝通效果。然而,目前的微博法制評論欄目在互動性上還有不足,存在自說自話的傾向,與欄目試圖構建“協商性”話語空間的目標背離。
對此,微博傳播者首先應當拓寬消息來源,突破改寫法制主流媒體評論的舊有模式,從公眾關心的話題和評論中設置議程,最大限度地調動公眾互動熱情。其次,由於微博評論“倡導的是對話,是客觀性的評論,而不是霸權式的評論” ,因而要提高評論話題的交換質量,延長評論持續整合的生命周期。這就需要微博傳播主體加強信息再處理能力,對發布評論微博后續的網民評論進行整合與回應,進行話題的二次衍伸和多向延展,達到更好的互動與傳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