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都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中建立一批“治未病”试点单位,在重大疾病预测预防、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运动保健、食疗推拿、托老保健等领域,为创新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模式提供技术支撑。
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突出中医“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将疾病防治的关口前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药健康促进指导室,为城乡居民建立中医健康档案,按照人群体质特点、健康状况、年龄层次和季节气候特点,为城乡居民提供个性化的中医医疗、膳食、起居、运动、心理等养生保健处方。设立中医药科普专项经费,在各种宣传开辟中医药文化宣传专栏,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思想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中医药服务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使群众“少得病、不得病”,把中医药服务贯穿到社区卫生保健、预防、医疗、康复的全过程。
(三)实施“三名”战略,打造首都中医药服务品牌。“十一五”期间,整合首都优质中医药资源,打造一批京都中医“名院”;激活城区区属中医医院资源,向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品牌医院转型;加大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力度,建成20个国家级领先“名科”。
健全首都中医药人才的表彰励机制,树立一批首都国医名师和中青年名中医,激励中医药人员努力成才,培养和造就更多受群众欢迎的中医“名医”。
二、大力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一)对名老中医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给予支持和励。对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给予政策支持。投资建立首都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系统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市级和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完成一期传承任务的,由市给予励。
(二)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挂钩制度。定期选拔百名中医药优秀人才,作为国家级和市级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继承人员;继承人员通过国家组织的相应考试(其中可以医古文代替外语)、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开设的相应学位课程,并通过继承结业考核和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即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在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主题计划、重点产业技术竞争力主题计划中,增加中医药基础理论创新和新药创制研究内容。每年组织一批中医药领域科研项目,将首都中医药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列入“重大科技需求专项”,加快立项,力争短期内取得突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