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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论文:密集监管下P2P网贷的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5-02 06:20:56

      1.刑事立案的标准

      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P2P平台最容易非法集资类犯罪。如果采用资金池的模式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如果虚构项目,将吸收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用于挥霍,或者卷款跑,则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的,非法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集资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行政处罚的前提

      如果非法集资行为,情节或后果还不那么严重,在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则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行政违法责任,由人民银行给予行政处罚。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国务院令)

      第十二条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经中国人民银行调查认定后,作出决定,宣布该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为非法,责令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并予公告。

      第二十二条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可能涉及的民事法律责任

      P2P网贷平台除了可能会面临前面所说的刑事法律风险和行律风险之外,由于其现有运营模式、涉及人数众多、规范化管理缺失等原因,可能会引起合同违约类的民事法律风险。

      三、P2P网贷平台在经营活动中,应该对如下行为或者问题予以重视及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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