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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以药补医之后 百万医药代表哪里去2014-2-12医药学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2-12 15:53:13
      由此来看,医药代表确有存在必要,医药代表制度确有规范必要。医药代表是药品生产企业和临床医师沟通的桥梁,我过去工作中,认识很多医药代表,尤其外企的医药代表,他们很多都是医药院校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有的还曾从事过医疗临床工作,能非常专业和准确地传递药品知识,为临床提供治疗依据,绝对是医师的好帮手。

      记得一家外企的医药代表,曾在晚上12点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忙推荐一位骨质疏松药学方面的专家,因为她所负责的医院临床医师,需要咨询几种药品中维生素D3含量统计和换算方式。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在医生们门诊太忙没时间查文献时,在医生们教学、科研、临床“亚历山大”的今天,合格的医药代表确实能成为医生的“临床药学顾问”。

      我要说的是,医药代表未来的最好出,就是当好医生的“临床药学顾问”!舍此,就真没有“活”了;而如果继续带金销售,就只有“死”了!你看看,国家近期密集出台多项政策,严厉整治医药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这不仅仅是照照镜子、洗洗澡了!可以预见,这一定会促使医药代表回归本职,回归到药品临床学术服务上来!

      当站起来说话时,所有的真理都沉默了;

      所谓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九不准等等,

      如果没有制度的硬约束,在面前能多久?

      李皓:正是这样。国家取消以药补医,但临床确实需要真正的学术推广。临床医学是发展的科学,在今天,新药特别是新的生物制药的迅猛发展,使得临床有了多种新的医疗手段,这些新的治疗方法,需要医药代表制度来做新技术与临床应用的沟通。传统意义上来讲,这种沟通是有成本的,而且也应该由产品的研发者和生产者买单。因为,作为原创者他们最了解产品的功效,而且也需要在临床使用中获取反馈信息,不断改进产品。

      因此,取消以药补医,并不代表取消新医疗知识的普及推广,无论是对医生还是对患者。现在,各类电视健康节目的火爆,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认为,医药代表制度需要正规化、规范化、去除化,但这些不是简单地提上几句所谓的“取消以药补医”,就能解决得了、规范得好的事情。简单提“取消以药补医”,是不是正确的医改方向,是值得商榷的。

      我国医改连绵十余年成效,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改政策制定仅依靠“象牙塔内”的专家,没有切中社会医疗实践要害。试想,没有药品和医院经营实践的所谓专家学者,能否炼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灵丹妙药?坦率地说,我国本土医药生产企业并不存在所谓药品暴利,我国医药商业批发零售企业的发展问题更为堪忧。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在本土医药工商业的基础上,绝不是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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