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德会长评价说:外资药企给中国制药业带来的
革新与进步,就包括了医药代表制度。
可这些年来,医药代表怎么越来越变味儿呢?
李庆华:好,李皓先生所讲的医药代表,是正儿八经从事医药学术推广的。正如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评价医药代表时所说:外资药企给中国制药业带来的革新与进步,就包括了医药代表制度,这让我们的制药企业用学术营销的方式,来与强势的医院方面平等、科学对话,在科学上共同进步。可我们要问了:这些年来,医药代表怎么越来越变味儿呢?在许多地方甚至被讥为“药贩子”呢?
李皓:嗯,医药代表的产生是有原因的,那发展变化也是有一个过程的。首先,药品营销方式的变化,促成了医药代表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药品广告的管制愈来愈严格,特别是OTC药品和处方药品分类管理,使得医药企业不得不建立医药代表制度,加强对医院医生促销,来保障药品销售业绩增长。
一般规模的药品企业,医药代表数量由200-300名发展到500-800名,以致到数千名以上,由原来在大城市、省会城市逐步发展到地、县城市医院;此后,OTC药品的划分,以及零售药店的兴起,还诞生了专做零售药店工作的OTC代表。
当然,这里要谈一下医药代表制度的畸形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独资合资的外资药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中国本土药企特别是民营药企也得以迅猛发展,仿制药品大量应市,有的企业,其中不乏大牌药企,采取了所谓大承包的运营模式,招募大量所谓的“医药代表”实际应称为“医院代表”,做药品推销。
这些医院代表大多数不懂医药,也不做学术推广,而是以区域乡情为招募来源,底价购买药厂产品后,在大中城市建立住宿型办事处,采取包医院方式做药品推销:从大中型城市的中小医院开始,逐步发展到大医院,这些医药代表为临床医生打早餐倒开水、按处方量给处方医生现金回扣,并由此诞生了“药房统方”这个营销专有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