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从出发点来说,有其合理的一面,旨在促进科研的转换。但一些会议,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药物自主定价,把价格给抬高了,把一些商业性的支出包到了学术里面去了。有些根本不做研究,不做病例,照样以学术的形式走账,性质就更加恶劣。另外,办奢侈的学术会、把不该进入医保的药搞进医保都有待反思,那么大的利润空间去哪了,这会造成社会新的不公。”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专家最后如是指出。
在其看来,中国既要鼓励医学学术会的发展,又必须防止“意见、临床医生、学术刊物形成利益链,且这一利益链搭建的庞大甚至足以影响政策”的情况发生。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将药企的流通环节透明化,方能消弭交易的空间。
[记者观察]
到了加强监管的时候
“究竟是跨国药企的学术会在华变了味,还是中国药企学人家没有学到家?”这是一位接近药监系统的医药行业研究员的疑问,而这疑问的背后,医药学术发展和行业销售形势或将因此面临严峻局面,已经成为业内的共识。
那么,医药学术会应该如何去界定其合规性?其实这方面在国际上还是有一些自律规范可循的。
依照国际药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会的规范,“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利益或其替代物(包括捐赠,学金,补助,赞助,咨询合同及教育或其他与其执业相关的名目)以换取后者对其药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及对病人使用,或在将来继续进行上述活动的承诺”。这是一条关键的原则。
其次,是学术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条件承诺提供或提供可能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的其他任何利益。依照规则,会员可以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签约,由后者提供真实的咨询服务,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及食宿和差旅补偿,但此类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或条件均不应当对有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