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大批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加之高校毕业生数量激增,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在立法层次、覆盖范围、基金筹集、资格审查以及再就业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而需要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词】金融危机
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使得众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遭受严重损失。随着次贷危机向全球金融市场蔓延,受经济放缓波及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广,甚至有些国家濒临破产,全球失业人数激增。国际劳工组织以新的预测为基础估算,2009年末全球失业人口将增至2.1亿,也是10年来全球失业人数首次突破2亿人。[1]法国2009年9月底法国失业人数为人,较8月底增加人;延续了长达一年的失业人数上升趋势。数据显示,9月底法国失业人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1%.[2]而在我国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截至2008年11月18日,受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或减员影响返乡的农民工已达28万余人。[3]面对金融危机导致沿海地区务工人员大批返乡的问题,各地纷纷采取积极就业措施,稳定就业形势。中国就业形势已十分严峻。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2009年610万名大学毕业生中就业困难的比例可能占到四分之一。在全球金融危机重压之下,2008年中国已有67万家小企业关门,约有670万就业岗位蒸发,失业人数远高于统计的830万。[4]由次贷危机所导致的失业现象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失业人数的剧增,加之我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失业保险本身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在目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条件下,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显得更为重要。
一、我国失业保险立法现状
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机会或者就业后又失去工作的状态。[5]失业保险是由国家确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可以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分担失业风险,解决失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