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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浅析网络媒介素养和道德法律的缺失与规范(2)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5-26 20:22:17

      从现行的互联网休闲娱乐服务内容来看,“脏、乱、差”的现象十分严重。目前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的网络游戏、音像制品、动画等文化产品,绝大部分引自国外,存在着许多不适合青少年特点的赌博、、、、凶杀、恐怖、犯罪等情节,从而严重的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着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调和这些矛盾既需要传统的道德文化力量也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⑦。

      与此同时,网络还产生了对抗法律的新形势——网络犯罪和黑客。网络在交流、数据交换、商务往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些地方也成了网络空间对抗法律的新的舞台。但法律在有些时候还是显得有些束手无策。

      网络的随意性、变动性和虚幻性使人们在网络上违反伦理道德的可能性大大地增加,网络所具有的性和多元性,促使了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及从依赖型伦理向自主型伦理的转变⑧。网络应该如何做才能人们的基本,网络中有悖常理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道德法律建设。

      可以说,网络恶搞就是网络文化传统道德缺失的一种典型表现。如对篮球明星姚明的恶搞,对影视明星章子怡的恶搞,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陈凯歌导演的《无极》的恶搞,还有因恶搞而出名的芙蓉姐姐。这些大大小小的恶搞事件和让人的蜚语其实是对我们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恶搞。但这种恶搞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来说具有强烈的新鲜感,人们非但不抵制,反而热烈追捧和“观赏”。

      从上述这些问题可以看出,当今网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网民们媒介素养的低下和网络中道德法律的缺失导致这些问题的愈演愈烈。所幸的是,部门已经开始介入,相继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并在网络媒介素养的教育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出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信息网络权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在我国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网络法律法规也会逐步得到完善,我们会迎来互联网崭新的时代。(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05级七班)

      袁惟仁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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