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标点符号 应正确使用并书写清楚,以《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2.9化学符号、核素符号 均须书写端正,并注明大小写和左右上下角注等,如He、Ca、CO2、14N2、64Gd、Na+、(PO4)3-、110Agm等。其中希腊文应框出,用线拉至页旁,并在页旁用铅笔注明“希”字,继母十七岁以免排错。
与化合物有关元素(或基因)标位的外文应用斜体,如:o-(邻位)、p-(对位)、m-(间位)、iso-(异位),取代位的元素如N、O、P、S;表示手性化合物空间S构型中的S。
2.10数字以《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为准。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2000年不能写成00年。
(2)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则:①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拆开转行;②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字;③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出1/4个字距,不用千分撇“,”;④纯小数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⑤数值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减少只能用分数或%表示,例如增加1倍,减少1/4或减少25%。
(3)数值的修约应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的,其简明为4舍6入5看齐,奇进偶不进。
(4)参数与偏差范围:①数值范围:五至十写成5~10;3;103~8;103可写成(3~8);103,但不能写成3~8;103;②百分数范围:20%~30%不能写成20~30%,(30;5)%不能写成30;5%;③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1.5~3.6mA不必写成1.5mA~3.6mA;④偏差范围:如(251)℃不能写成25;1℃。
2.11国际代号与缩写 没有单复数之分。如1秒(1s),2分钟(2min),3小时(3h),4天(4d),5年(5a);实验动物雌性(♀),雄性(♂);紫外(UV);平均数(),常用对数(log),百分比(%),概率(P);质量(m),容积(V),国际单位(U)。尽量把1;10-3g与5;10-7g之类改成1mg与0.5;g。hr改成h。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例如每天不能写每d,但每天8mg可写成8mg;d-1。静脉注射为iv,肌内注射为im,腹腔注射为ip,皮下注射为sc,脑室注射为icv,动脉注射为ia,口服为po,灌胃为ig。
2.12药品 药名以《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及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为准。首次出现时,注上英文名。药名较长时,可用缩写,但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少用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