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十堰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18]78号),竹山县拟面向县内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招聘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省委组织部统一选聘,分配至竹山县的2016届(含2016届)及以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其中:2014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需任职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2014年及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需在村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任职文件为准。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竹山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痦子的位置与命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考察由竹山县委组织部和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察人选,征求县纪委、县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县卫健局等单位意见。
1.对考察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的,经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竹山县委组织部和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竹山党建网、今日竹山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