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1.已合格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2.已合格中国史,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3.2001年底前、2015年后合格的行政,可顶替行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4.已合格行政组织学,可顶替行政组织理论课程。5.已合格国家公务员制度,可顶替公务员制度课程。6.已合格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现代管理学基础、人事行政学、学原理、中国思想史、外国制度、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秘书学概论、可顶替相数的专业课。8.2002年前合格的公共关系学,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9.2013年前合格的行政管理学和学概论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10.2008年前合格的行政学说史、管理学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可顶替相数的专业课。11.2015年前合格的行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可顶替行政(00261).12.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主考院校联系方式”。右眼皮跳测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