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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 研究内容系“著作权”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5-15 13:47:51

      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日前,澎湃新闻()收到爆料,苏州大学一名2005届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河南省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一副教授的期刊论文。

      随后,澎湃新闻从中国知网获取了上述两篇论文,分别是时任河南省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邸瑛琪的一篇题为《著作权刑法的比较研究》的论文(以下简称“邸瑛琪论文”)、苏州大学2005届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易斌题为《著作权犯罪再研究》的学位论文(以下简称“易斌论文”)。

      从时间上来看,邸瑛琪论文标注的收稿日期是2002年3月5日,于2002年7月发表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2卷第4期,易斌论文标注的提交日期是2005年5月,完成时间至少比邸瑛琪论文晚了两年零十个月。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两篇论文均围绕“著作权”展开研究分析,易斌论文在“第二章著作权刑法的比较研究”部分,与邸瑛琪论文从题目、小标题,到每一个段落内容,都近乎完全一致,疑似照搬了邸瑛琪论文。

      5月31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易斌已于2005年6月顺利毕业,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将对该生涉嫌抄袭一事做进一步核实,如果抄袭属实,将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易斌论文正文共分为三章,分别是“第一章 我国刑法关于著作权犯罪的立法研究”、“第二章 著作权刑法的比较研究”、“第三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的不足与完善”。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易斌论文在“第二章著作权刑法的比较研究”部分,与邸瑛琪论文正文部分从题目、小标题,到每一个段落内容,都近乎完全一致。

      从题目上看,邸瑛琪论文题目为《著作权刑法的比较研究》,易斌论文第二章标题与其完全一致,疑似照搬了邸瑛琪论文。

      邸瑛琪论文在摘要部分写道:“本文从著作权刑法的渊源入手,比较分析《著作权法》的性质、著作权益的范围、著作权犯罪的形式、著作权犯罪的主体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对主要国家的著作权刑法的理论做了概览性扫描,以期对我国著作权刑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而易斌论文第二章的第一段则是,“从著作权刑法的渊源入手,比较分析《著作权法》的性质、著作权益的范围、著作权犯罪的形式、著作权犯罪的主体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对主要国家的著作权刑法的理论做概述性扫描,以便对我国著作权刑法的研究有所借鉴。”

      上述两段对比发现,除了“概览”和“概述”、“裨益”和“借鉴”、“以期”和“以便”等表述有差别外,两段核心内容近乎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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