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增长理论是以发达国家为背景提出的,那么当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较低时,我们是不是需要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发展水平很低的国家,可以主要以模仿和复制发达国家的技术为主,而不是进行成本很高的自主研发。最近一些经验研究发现,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和一国的发展水平相关:当人均P较低时,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率呈现负相关,也就是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会阻碍经济增长;但是当人均P接近或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时,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率则呈现正相关。我国2017年人均P达到约9000美元,已接近发达国家的门槛,所以以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以促进创新就应该成为我国提高经济增长率的一个重要举措。
经典的内生增长模型解决了要不要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应该赋予创新者对新知识多大程度的垄断性,需要进一步的细致分析。垄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社会福利损失;在传统的反垄断分析里,垄断者通过提高价格降低产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在内生增长的框架下,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有其正面作用,也就是通过投资于新技术,来提高未来的生产效率、未来的P以及未来的消费。
因而在这里,选择知识产权垄断性的大小实际上是在未来消费和当前消费之间做出一种权衡:更大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研发投资,但这种垄断性将必然减少当前的消费,因为研发投资是着眼于未来的;弱的知识产权可以提高当前的消费,但企业对研发投资必然受到负面影响,而这将必然降低经济增长率。在罗默的经典论文里,赋予创新者的专利权是的。在实际中,最优知识产权可以从长度和宽度两个维度来进行分析和设计。长度是指专利有效期,现在通常为20年;宽度是指某个时间的垄断利润流的大小,或者可以度量为市场份额的大小。而如何在知识产权和减少垄断损失方面进行权衡,还需要更加细致的分析。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8期第2版,未经允许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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