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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刊的“论文生意”:主编收“版面费”近千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1-25 20:34:01

      实际上,这些中介的生意不止《求索》。判决显示,众中介通过乌东峰的社会关系将论文大量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华侨大学学报》、《山会科学》等其他学术期刊上。其中,肖某供称,2012年至今,其下线万元,这远远超过他被认定的行贿覃建军及乌东峰的金额(453.75万元)。

      据乌东峰交代,他在卸任《求索》主编后,于2014年7月担任《华侨大学学报》主编,帮《华侨大学学报》进入C刊,因当时经费缺口很大,在向华侨大学领导汇报后,他安排覃建军向作者收取了一定的“赞助费”,来弥补办刊经费的不足。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已经公布的5名行贿者中,有两名副教授:长沙学院计算机系副教授朱志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副教授周家文。2013年以来,朱志勇转给覃建军“版面费”共计至少14.7万元,而周家文被认定的行贿金额达到惊人的346.5万元。

      2018年1月至6月,5名行贿者分别被桃江县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在乌东峰被查之后,2017年6月、7月,《求索》原副主编章克团、文学编辑室主任张群喜也先后被查。被查之时,两人均已退休。

      法院判决认定,现年62岁的章克团在担任《求索》社哲学栏目编辑期间(2009年到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发文中介及发文作者在《求索》上发表文章,收受钱财共计75.24万元。

      现年63岁的张群喜则被法院认定于2009年至2015年7月,在担任《求索》社文学编辑室主任期间,利用其帮助作者在《求索》上发表文章的职权,以收取版面费的名义,向5名中介和12名作者收取人民币共计117.12万元。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社是是下了版面费任务的,其中,章克团将其中的15.6万元让中介直接转账给了社财务人员,以冲抵其应的版面费任务。

      张群喜案中,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2年期间,《求索》社为弥补经费的不足,经集体研究,以承包版面的方式给编辑下达创收任务,张群喜按照《求索》社下达的收费任务要求,将其以收取版面费名义所收受的贿赂,为完成版面费任务给《求索》社的19万元,这19万元应从其个人受贿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2018年4月4日,湖南安化县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章克团、张群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称,对《求索》社原主编乌东峰的查处得益于湖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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