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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刊的“论文生意”:主编收“版面费”近千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1-25 20:34:01

      2018年6月27日,桃江县一审以覃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财产600万元。显示,该600万元已从乌东峰案中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扣除。

      据覃建军交代,做论文生意以来,她收取中介的费用应该超过了一千万元,收取的这些版面费“一分钱也没有交给社”,成为了她和乌东峰的共同财产。这笔钱她自己和乌东峰的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情人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她炒股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家里的投资、房产按揭用掉了一部分。

      而让中介肖某惊讶的是,自从他于2013年在覃建军家见到乌东峰之后,直到被所,他都以为两人是夫妻关系。

      澎湃新闻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2012年6月20日注册成立的湖南国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乌东峰、乌东峰的妻子王某及乌东峰的覃建军同为该公司股东。不过,这家企业已于2016年2月注销。

      判决显示,除了认定覃建军乌东峰受贿之外,也有中介直接联络乌东峰,向乌东峰指定的账户打“版面费”。

      据公布的5份行贿案判决认定,向乌东峰行贿的金额达到988万余元,在《求索》发表论文至少403篇。以此推算,每发一篇论文,乌东峰收取的“版面费”为2.45万元。

      “实际上,资源的垄断和话语权,可以说对于版面费的价格予求予取,他们可以定价,更可以选择不同的作者收取不同的费用。” 一名要求匿名的高校教师向澎湃新闻介绍,据他了解,在《求索》文,每个人找的渠道可能不一样,也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要收那么多钱,“一是凭经验,哪些人有钱,就收得多;二是看文章质量,质量越差,收费越高。有的交了钱,也得等上一年甚至好几年才能发表,因为实在收太多了,只能排队。”

      据判决显示,作为一名最接近发稿核心的中介,覃建军确文“版面费”的多少,有三个重要指标:作者身份、论文质量、是否加急。从2008年到2016年,每篇论文的“版面费”也从约3000元/篇逐年上涨至约30000元/篇。8年间,价格涨了十倍。

      事实上,这并不是作者要付出的发表论文的最终价格。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这个发表论文的利益链条上,发文中介亦形成上、下线的层级。

      以肖某行贿案为例,该案中,肖某有下线多人,其上线便是乌东峰及覃建军,在覃建军确定的“版面费”金额上,每一层级的发文中介都会加收几百到几千元的中介费用。

      判决显示,联系肖某文的另有12名高校教师,多为评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发一篇论文交给肖某“版面费”最便宜的是2.5万元,最多的达到5万余元。其中,西华大学教师封某证言,为评教授职称,封某于2015年在《求索》上发表一篇论文,给了中介5万多元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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