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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论文买卖”须下猛药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0-02 06:13:59
    评价机制,彻底铲除市场需求,正本清源。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要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由此,明确了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学生的论文出了问题,导师也很难脱得了干系,这种略显苛刻的做法其实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日本学术“小保方晴子学术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她原本是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发育与再生医学综合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于2014年1月发现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细胞(STAP细胞)。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教授公开质疑其学术作假,经调查,日本理化所也最终认定小保方晴子在STAP细胞论文中有、等造假问题,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同年7月《自然》宣布正式撤回小保方晴子的STAP细胞论文,同年10月,其博士学位亦被早稻田大学取消,博士指导教授常田聪被校方给予一个月的处分。

      近年来,由于高校和一些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时有发生。论文买家、中介、写手、学术期刊,多方之间各取所需,形成了一个畸形的利益关系:买家需要论文,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而学术期刊也因现实物质需求和压力里应外合。在这种多方利益形成的链条中,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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