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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09-01 21:16:20

      欧豪家庭背景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也是农村的基本方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为农村土地流转指明了方向,特别是“三权分置”的重大创新,为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打下了重要基础,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不足。

      土地流转是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由于正处于发育期,因而当前土地流转无论从流转规模、流转结构和流转质量上看,都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土地流转规模的大小,反映出农业规模经营的程度。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率一般在30%左右,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如潜江2015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28万亩,土地流转率为39.4%。

      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一对一”零散流转的情况占比很大,即一个农户的土地流转给另一个农户,此种情况下往往都是一种被动的“甩包袱”的处理,见不到什么效益。而农户“多对一”的土地流转是规模流转,即多个农户甚至整组、整村农户的土地流转给一个农业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提高产量或等级,既可节约成本,延长产业链,又能获取更大收益。目前,规模流转占比不高,导致土地流转的效益未能很好的突显。

      有不少农户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私自流转土地现象十分普遍,流转土地全凭一句话或一张纸,致使镇、村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由此产生诸多矛盾纠纷。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几千年来中国的农民就是靠土地吃饭过日子,土地拿在自己手里每天看得见摸得着心里踏实。因而对土地流转不是很放心,担心流转的土地以后还能否收得回来,以后的政策会不会变。心存顾虑的农户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再者,部分基层干部没有新的农村发展思维,对土地流转不够重视,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与经营者之间的事情,与己无关,支持服务的力度不够。

      现在农村家庭年轻人外出打工或经商,老年人在家耕种土地已成为常态,但是随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老年人在家种地往往也能有较好的收益,因而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如潜江市普遍认同的1元/平方米的流转价格,农户自己耕种承包土地的收益比流转承包土地的收益每亩要多收入1000元左右。流转价格是一把双刃剑,过高的流转价格农户虽然愿意流出土地,但流入方算不过帐难以接受;过低的流转价格流入方高兴,但农户不愿意流转。因而土地流转的比较收益很大程度影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强,吸纳土地的能力就强,同时消化流出土地农户的劳力的能力也强。如华山公司和莱克集团是潜江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户就很愿意把土地流转给这两家公司。但有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处于起步阶段,实力不够,吸纳能力有限,想要流转一定规模的土地就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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