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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志论文】关于“概述”写作的“文本”思考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6-20 05:31:46

      内容提要:概述是志书的“眼睛”, 本质上是一种评述体的带有个人写作风格的“文本”。 概述要有与地情本身气韵相符的“地情之气”。 概述要总括地情,需要找到一方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联系之线“地情之线”。 还要找到“地情之点”,通过 “节点”才能写好 “地情之线”。 概述中的“评”一是在叙述“地情之线”中表达,用以彰显;二是在最后表达,用以总结得失,说明经验与教训。

      志书在篇目设计中,专门在卷首设概述,其功能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意义上,概述代表着编纂者的主体意识和认识层次,是志书的“眼睛”。

      在志书的“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七大体裁形式中,“述”主要是指概述,“无题序”虽然也算“述”,但因为篇幅所限,不足以将“述”的功能发挥出来。如果说地方志的编章内容是依据资料进行编与纂,那么,概述就是一种“创作”, 是写作者对地情进行深入研究的,是一种创造性劳动。

      笔者从事方志事业近三十年,先后撰写了二十多篇概述。其中有多篇概述(总述),得到方志专家的肯定和好评。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写作概述的实践,谈谈自己的思考和体会。

      概述虽然是志书的一部分,与全书风格一致,但概述本质上是一种评述体的“文本”。评述,即是将评与述结合一起写,是评,又是述,是述,又是评,是自成体系成篇的“文本”。所以,要把概述看作于全志的文本来看待,这个文本吸收了全书的精华,是创作性的志语文本,但又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文本。

      概述既作为文本,那么在语言风格上,就可以打上作者鲜明的烙印。志语那种规范的、客观的、“述而不作”隐藏写作者倾向的风格,在概述中不适用。概述可以贯穿作者的“气”。这个气,不同于文学作品中的气,而是带有与地情本身气韵相符合的气,笔者将其称之为“地情之气”。将地情研究透了,找到地情本身蕴含的具有人文特点的气,如山水地理蕴含的人文之气,历史事件包含的人文之气,历史人物带来的人文之气等。因为这个“地情之气”有与之相对应的地情在,所以,有气而不失为 “志语”。气是风格,让语言流畅,通达,志语让语言真实,饱满,站得住脚。

      笔者在写作新编《市志》总述时,开篇第一句话是“,一部传奇般的史诗”,为全篇定了基调和风格。然后,顺着这股文气,接着写地情之气:“这部史诗,书写在12071平方公里土地上。她西接山西晋中、长治两市,拥名山、揽高峰,得一脉太行之雄奇,集万缕清泉之灵气,漳河、滏阳河、洺河、渚河、输元河顺流而下,或交汇盘旋,或比肩穿越,滋润着大地963万。她北接邢台,南通河南安阳,东连山东聊城,平原广阔,沃野千里,有农耕、商贸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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