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生产方式的性变革,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配置方式的性变化,而农业集体化属于调整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生产关系变革,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特别强调:“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 ( 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 ,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农业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7不难看出,是从“体系”和“系统”的视角来看待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而不是仅仅从部门技术变革或生产资料所有制两个的方面考虑问题的。这种体系化的思维方式集中体现在: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出发点,既从生产方式(一般)视角改变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配置方式,又从生产方式(特殊)视角调整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关系,两方面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目标。
把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统一起来,过渡时期总线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及理论界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理论任务。
我国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协同变革的经典案例。市场和计划都属于资源配置方式,而资源配置方式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在于如何合理地配置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因此,可以将市场和计划理解为宏观层面上的生产方式。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就是要改变计划产品体制下的所有制结构,促进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方面,1978年以来,我们逐步坚定了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取向,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突破了市场经济这一理论和实践“禁区”。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一次突破了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对立,彻底转变了长期以来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认识。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作为理论概念已经不能很好地指导我国经济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实践活动迫切要求理论上进一步突破创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2年,党的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
另一方面,所有制层面的几乎是与市场体制同步启动的。农村土地制度掀起了所有制的序幕,以人民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逐步转变为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农民获得了更大的经营,形成了充满活力的生产主体和消费单元。从1984年起,城市国企也逐步展开,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顽强地下来,而国有企业也在市场大潮的洗礼中实现了优胜劣汰,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两方面的蓬勃发展,极大地充实了市场的微观主体,促进了市场竞争,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重要的动力机制。